電焊工沒有焊工證處罰如下:
1、生產經營單位使用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責令限期改正;
2、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可以并處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3、未按照規定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
4、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工種范圍:
1、電工作業;
2、金屬焊接切割作;
3、起重機械(含電梯)作業;
4、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
5、登高架設及高空懸掛業;
6、制冷作業;
7、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
8、壓力容器操作;
9、爆破作業;
10、礦山通風作業(含瓦斯檢驗);
11、礦山排水作業(含尾礦壩作業);
12、其他。
綜上所述,情節嚴重會被拘留。沒有電焊證施工是違法行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違反相關規定會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會處五日以下的拘留。
》》》太倉電焊工證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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